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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半年河南大学第二学位毕业生申请学位的通知

河南大学关于2019年高等教育第二学位考试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9年高等教育第二学位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并规范考生申请学士学位上报数据格式,保证数据的准确,特做以下要求:

 

  一、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第二学位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效时间为毕业后一年内(2018年06月和2018年12月毕业),超出时间不予受理;

   2、必须取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的合格成绩(成绩四年有效);

   3、撰写学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成绩在良好以上; 

 二、学位申请时间及要求:

  学士学位外语成绩合格后,并取得第二学位本科毕业证书者请与各主考学院联系,于3月4日-3月29日向各主考学院提交学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和论文电子稿,以及论文查重报告书,经评审合格,参加4月底的论文答辩,成绩在优良以上。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及《河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指导意见》,将会对所有申请学生学士的论文进行查重检测。

三、上交资料:

申请者于3月4日-3月29日,向河南大学各主考学院提交申请,并上交申请资料。申请所需资料包括:

   1、参加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时的2寸照片及电子照片(白色背景,用身份证号命名);

   2、毕业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学士学位外语准考证原件(丢失者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考务科开具证明);

   4、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原件(按名单顺序);

   5、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网上检测后下载)。

   6、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第二学位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请正反面打印)中本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附件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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